关于全省防化代理企业
不能再使用过期协会证明的要求
据部分人防企业反映,近期仍有个别人防防化产品代理业务员使用过期协会备案的证明,进行推销防化产品代理活动,不仅影响了正常的市场销售,也影响协会督导自律形象。现郑重申明,按现行人防政策规定,不能使用过期的防化产品代理“协会证明”(一般不超过一年,甚至是几个月,超期无效);同时,今后协会要加强对人防企业在市场中公正公平竞争、合法守信经营的督导和服务。
河南省人民防空协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1、提请全省防化产品代理企业自律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检查此项工作,制止以上类似行为,对个别防化产品代理企业提出严格要求,并收回原过期协会证明;
2、全省防化产品代理企业要认真加强企业管理和业务员培训、教育,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的人防企业发展需要;
3、其他防化产品代理企业也要引以为戒,注意原协会证明有效期限,避免此类现象重复出现。
附:《国家人防办关于加强人防工程防化设备生产和安装管理的通知》
国家人防办关于加强人防工程防化设备生产和安装管理的通知
来源: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时间:2016-04-13 13:13:3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办、民防局),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 防化设备是人防工程实现防护功能的关键设备。近一个时期,市场上陆续出现一些假冒伪劣防化设备(过滤吸收器),一旦被安装到人防工程中,战时势必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为切实加强人防工程防化设备生产和安装管理,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人防工程中安装的防化设备必须具有国家人防办防化产品质量检验中心颁发的“一芯一证”,即一个内置电子防伪芯片和一个外带纸质证书,分别注明产品编号、生产厂家、检验时间等基本信息。国家人防办防化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要定期将产品检测相关信息在中国人民防空网站公示。 二、各地人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安装的防化设备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切实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并用于实体工程。要设立举报电话,受理实名投诉和举报。一经查实企业生产、销售、安装不合格产品的,随即报请国家人防办吊销其资质证书,并在中国人民防空网站公示。 三、各级人防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技术监督手段建设,配备专用检测设备,切实加强产品质量检测监督。 四、防化设备定点企业跨省域承接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前,应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省级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五、人防行业协会要在行业自律、业务培训、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好作用,督导从业企业公平公正竞争、合法守信经营。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 责任编辑:荣欣 |